服務條款
歡迎使用魚樂園選品 Happy Fish Select(以下簡稱「本站」)。請於下單前詳閱以下條款。一旦完成下單,即視為您已閱讀、理解並同意全部條款。
一、關於本站
本站為個人經營之海外選品代購服務,主要從越南實地踩點挑選並代為購買在地小眾設計師品牌商品,提供台灣消費者購買。
二、商品性質與七日鑑賞期排除
本站商品屬「依消費者要求所為之客製化給付」,依下列法規排除七日鑑賞期適用:
- 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 19 條第 1 項但書
- 《通訊交易解除權合理例外情事適用準則》第 2 條第 2 款
意即:消費者收到商品後,不適用消保法 7 日無條件退貨之規定。
三、預購制度與付款方式
本站採訂金預購制:
- 下單時支付商品總價之 50% 訂金
- 賣方確認越南端可購得後,通知買方支付剩餘 50% 尾款
- 賣方於下一次赴越南行期間現場購入商品(收到尾款後盡快安排)
- 商品集中於下一次越南行結束後,統一寄送回台灣
買賣契約於買方支付訂金時成立(民法 §248、§249)。
四、訂金處理規則(民法 §249)
| 情況 | 訂金處理 |
|---|---|
| 契約順利履行 | 訂金自動充作商品價金一部 |
| 可歸責於買方致無法履行(如逾期未付尾款、拒絕聯絡、單方反悔) | 訂金不予退還,並充作違約定金 |
| 可歸責於賣方致無法履行 | 訂金加倍退還 |
| 不可歸責雙方(品牌停售、海關退運、不可抗力) | 訂金原額退還 |
尾款逾期條款:收到尾款通知後 7 日內未完成支付,視為買方解除契約且可歸責於買方,訂金不予退還。
五、寄送與運費
- 走貨時程:商品集中於每次越南行結束後 7-14 個工作天內寄出
- 境內運費:由買方負擔,結帳時自動計算
- 物流方式:黑貓宅急便 / 7-11 店到店(依商品大小)
六、不取貨/拒收條款
依民法 §234、§367,買方有受領標的物之義務。
- 商品寄達後,買方應於物流通知期限內取貨
- 逾期未取或無正當理由拒收,賣方得依民法請求買方賠償來回運費及包裝成本
- 多次無故不取貨者,本站保留拒絕後續交易及限制購買之權利
七、瑕疵商品處理
收到商品後 3 日內請當面驗貨並拍照存證:
- 商品有瑕疵或明顯與描述不符 → 聯繫客服 → 寄回換貨或退費
- 換退貨運費由本站負擔
- 超過 3 日未通知者,推定商品交付完成且無瑕疵
八、價格與庫存
- 越南當地匯率波動較大,以下單當日結帳金額為準
- 商品庫存以越南實際購得為準,若品牌缺貨將主動通知並原額退還訂金
- 商品圖片與實品如有色差(光線/螢幕差異)屬正常範圍,不視為瑕疵
九、個人資料保護
本站依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僅蒐集訂單必要資訊(姓名、電話、地址、Email),用途限於訂單處理、出貨通知、客服溝通。絕不轉售或提供第三方。
十、智慧財產權
本站所有商品介紹文字、品牌故事、踩點內容、攝影圖片等,著作權歸本站所有,未經同意不得轉載或商業使用。商品品牌標誌、設計著作權歸各品牌方所有。
十一、爭議解決
如有交易爭議,雙方應本誠信原則協商解決。協商不成時,合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(消費者保護法上之消費關係,以消費者實際居住地法院為管轄,不在此限)。
十二、條款修改
本站保留條款修改權,修改後將於官網公告。重大修改將透過 Email/LINE 主動通知。